答复意见:
加油站的建设要根据县里统一规划,同时需符合以下规定:1.各设区市所辖县(市、区)中心城区加油站网点的设置间距不少于1公里。2.国道、省道加油站网点设置间距同侧不少于6公里、对侧不少于3公里(道路中间有隔离带不受距离限制);国道、省道相互交叉,不在同一条道路沿线的相邻加油站设置间距不小于3公里。3.农网(县乡道)加油站必须距国道、省道车行距离2公里以上,网点设置间距不少于2公里,每个乡镇加油站网点数量设置不受限制。4.水上加油站(船)、岸基加油站的设置,间距不少于2公里,各水域网点数量设置不受限制。5.高速公路加油站按交通运输部门设立的高速服务区同步设置加油站;取消收费的原省界收费站用地设置加油站不受间距限制;高速公路挂线设置加油站与城区、国道、省道、县乡道交叉,需相应符合交叉道路属性的设置间距。